上个周末,我和K去了夜店。说到夜店,我戒了这个习惯已经快两年了。是的,两年了。可能你不会相信,一个曾经一个星期要泡三晚、一晚可能跑上三个地方的我,竟然戒掉了这个习惯?不要讶异,就像我戒烟一样,一场莫名的胃痛之后,我还不是戒掉了这个吞云吐雾的习惯?:P
出发到夜店之前,老妈在我耳边碎碎念,说什么现在流感盛行,最好不要到人多的地方,可是我这位“很少听话”的孩子,还是去了。不过,到了那里之后,我才晓得,老妈的担心是多余的。在那里,我发现最该防备的是“舞爪”。能够确保自己在短短的两个小时内“保身”不被乱爪光顾,就应该是谢天谢地了。妈,我需要的不是口罩,而是金钟罩,要不然来个铁布衫。
不是我“山姑”(福建话),我亦不是保守贞节派,我也习惯了见面要“muack muack”的礼仪,只是我无法忍受“假公济私”的双手在招呼的时候在身上游走,尤其是湿湿漉漉的“汗手”,请你拿开,谢谢!
我们的夜晚是属于的音乐,还有酒精,其他多余的,pls keep urself away!
虽然美中不足,不过,这个晚上,还是属于美好的。:P
Wednesday, May 6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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